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毋庸置疑,隱私保護對數字經濟的發展,尤其是大數據技術的應用至關重要。
關鍵問題是:對于消費者而言,什么程度的隱私保護是足夠的?消費者在真實生活中,是如何決定是否分享個人數據的?隱私保護和個人信息分享之間又是否存在權衡取舍?消費者分享個人數據的意愿究竟有多高?他們在多大程度上在意隱私保護?
令人費解的是,人們對這些問題的回答,與他們的實際行為往往相互矛盾。學術界稱這一現象為“隱私悖論”:大多數人表示自己在意隱私問題,卻常常免費或在很少的經濟補償下,分享自己的信息。這種言行不一的行為模式普遍存在于全球各國,不分國家和文化。
隱私悖論讓學者和政策制定者困惑不已,難以理解為什么全球數十億用戶在分享個人數據時會如此輕率,尤其很多人都曾在調研中表達過對隱私的憂慮。我們可以理解用戶很難拒絕使用諸如Facebook這樣的主流應用,但互聯網上每天都會產生大量新的應用,用戶也往往“來者不拒”。隱私悖論體現了用戶在對待隱私問題上,言行之間的巨大差別。正確地理解隱私悖論,對理解消費者對個人數據分享涉及的權益訴求至關重要,是制定隱私保護政策所需要考慮的關鍵因素。
用戶隱私決策的大數據研究表明,在“真實世界”中,用戶的隱私憂慮的確存在,但與個人數據被肆意濫用而用戶別無選擇的“假想世界”相比,是有巨大差別的。如同全球其他國家一樣,中國消費者也普遍關注隱私問題。但當面臨選擇時,大部分用戶會選擇分享一定程度的個人信息,來換取數字服務帶來的福利。不同信息敏感度和服務質量也會在他們的決策中起到重要作用。此外,他們也關注隱私事件,并會“用腳投票”。另一方面,他們很少改變自己的選擇,表現在退出率較低。數字經驗的日漸豐富,會讓他們更謹慎地分享更多個人信息,但最終會接受更多的數字服務。這些行為模式超越了性別、年齡以及教育背景的差異。
這些證據說明,隱私保護非常重要,但只是消費者在決定是否分享個人信息時考慮的因素之一。我們需要一個整體分析框架,來更好地理解數據分享帶來的福利以及潛在風險。
最后,我們在另外一篇論文中發現,表達越強烈的隱私擔憂的人,恰恰是使用小程序最多的用戶(Chen et al.,2020)。分享的數據越多,越關心隱私安全,但這并不妨礙他們在獲取服務的時候分享數據。隱私悖論并非源于無知或非理性行為。它凸顯了數據分享的實際價值,以及我們亟須找到更有效,成本更低的方式去保護個人隱私。如果絕大部分用戶實際上愿意分享數據來獲得服務,只是他們同時也需要更好的隱私保護,那么最好的隱私保護政策不是將個人數據束之高閣,也不是一味提升數據分享的成本,而是更高效地保護隱私和數據。
以上內容選自開放型研究機構羅漢堂近期發布的《理解大數據:數字時代的數據和隱私》(中文版)一書中。報告嘗試回應數據價值、數據分享風險和解決方案、數據治理原則等問題,并建立了理解數據的整體性框架。
羅漢堂,于2018年6月26日在杭州成立,是由阿里巴巴倡議,并由社會科學領域全球頂尖學者共同發起的開放型研究機構。羅漢堂首批學術委員會委員以經濟學家為主,包括7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。羅漢堂將攜手更多的全球社會科學家和實踐者,研究數字技術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,深刻理解并主動參與這一變革。羅漢堂的研究服務全社會,應對最重要的全球挑戰,并著眼于人類社會的長期發展。
作為人,我們是有理性的,我們具有獨立的思考能力,有自己的判斷,不需要別人代替我們做決定;我們也有批判的思維,有選擇的權利。我們要做的不是抵御人工智能,而是怎么提高人的覺悟、能力,從根上做一個人工智能而無法替代的人。首先,就要從保護與我們的隱私開始。
所以對于隱私的需求,是深深地刻在我們的骨子里的。大數據時代,我們要更好的生存,就要從保護自己的隱私不被數字化開始。
標題:數字時代,保護隱私不被數字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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